暂无结果。

德辅成员资深大律师

谢华渊‧若瑟  资深大律师

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1984年)
香港大学法学士(1983年)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在刑事法领域非常活跃,尤其以在贪污、内幕交易、商业欺诈、贿赂与洗钱案件中的出色辩护而闻名业界。他曾为香港声名显赫的政治、金融服务以及商界的重要人物提供法律服务。”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3年)

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于1984年在香港获得执业资格,并在1985年正式开始执业。谢大律师于2006年被认许为资深大律师。谢大律师专长处理刑事法案件,执业重点为涉及廉政公署等的白领商业罪案。他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学系(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职位与任命

  •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2015-2016年)
  •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委员(2002-2007年)
  • 香港当值律师服务执行委员会轮值主席(2004年、2008年、2012年、2018年)
  • 香港善导会(Side by Side)副主席
  • 香港善导会服务发展委员会主席
  • 香港善导会机构革新委员会主席
  • 香港善导会仿真法庭公义教育计划义务顾问
  • 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 非官守成员

重要案件

HKSAR v Tse Sui-luen DCCC 350/2006

为企业家谢瑞麟进行辩护,案件涉及贿赂及盗窃的指控,案件涉及时间长达10年,涉案金额超过1千万港币。最终被告被定罪,但刑期仅为2年。

HKSAR v Chan Chi-wan, Stephen DCCC 1214/2010

成功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总经理作出贪污罪名的辩护。虽然此案的无罪结果在上诉庭被推翻,但是终审法院在二次上诉时宣告被告无罪。此案现已成为私营机构贪污罪案的标志性案例。

HKSAR v Chui Wing-nin  ESS 27729 & 27730/2011

为中信泰富前财务部主管涉及内部交易的案件作出辩护,此前该集团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此案的定罪经上诉后被高等法院原讼庭宣告无效。 (HCMA 15/13)

HKSAR v Hui Rafael Junior and others  HCCC 98/2013

成功代表政府检控香港特区前政务司司长以及部分新鸿基地产管理人员,此案涉及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指控。被告的上诉在上诉庭及终审法院被驳回。

HKSAR v Lew Mon-hung  HCCC 561/2013

成功为商人、专栏作家以及政治评论员刘梦熊作出辩护,此案涉及诈骗及洗钱指控。他在另一宗案件中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成(DCCC 819/2013),因他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通过信件及电邮的方式向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以及廉政专员要求终止调查。此案现正上诉至终审法院 (FAMC 50/2018) 。

HKSAR v APL Co. Pte Limited DCCC 446/2017

作为航运公司辩护人,处理该公司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太晚进口9辆装甲车至香港的问题。该案件在中国新加坡之间引发了一场国际政治风波。前述装甲车的总价值达数亿美元,而该航运公司面临的罚款高达数百万美元。当在庭审中发现上述进口事件背后的真实情况后,法院只判了象征性的罚款。

HKSAR v Wong Ying-ho, Kennedy DCCC 190/2017

成功为黄英豪作出辩护,此案涉及上市公司重组收购时行贿的指控。

HKSAR v Wong Wai-ho CACC 38/2017

成功代表被告获得上诉许可,被告是占领中环运动中被控袭击曾健超的第七位警员。

HKSAR v Fung Wing Yip, Wilson DCCC 761/2018

成功为冯永业作出辩护, 被控作为前政府高级官员在一宗香港购置物业交易中涉及收受秘密情人的利益罪名不成立。另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定罪正进行上诉处理中。

HKSAR v Lui Chung Yan Grace STCC 3642/2019

成功为一名公立医院的医生辩护,该医生被指控从一名心怀感激的前病人处接受了一只手表作为利益。

HKSAR v Leung Kar Cheung, Catherine DCCC 504/2019

成功为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辩护,她被指控运用其公司的“子女计划”中为嘉里物流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儿子提供雇佣,目的为影响嘉里物流网络有限公司IPO选择投行的决策。

HKSAR v Lee Pui Shan Sandy DCCC 892/2019

代表香港中文大学某学院的书院秘书,就其蓄意批准大学采购项目并让其姐夫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欺诈之指控,成功为其辩护。控方在案件呈述申请向上诉庭成功推翻了无罪裁定,该案被下令重审。

HKSAR v Ma Cho-yiu KCCC 2628/2019

代表一名幼儿园主管,就其在家中洗手间内偷拍多名女性访客相关事宜进行辩护。由于没有刑事法律禁止在私人处所内的该种行为,但录像带其中一卷恰巧记录了一名女童,因此该主管被指控与儿童色情制品有关的罪行并被定罪。但是该案上诉获准,因为有关录像带被裁定为并非淫秽

HKSAR v Leong Isabella Kau ESS 18088-18098/2020

代表一名前香港小姐,就 11 张逃税传票事宜进行辩护。虽然她被定罪,但因为此前的该类案件总是没有具争议性的案例,而且该领域的法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还未完善。本案仍有待上诉, 因此有关该罪行的陈旧刑事法律及原则将有机会在许多不同方面获得阐释与更新

HKSAR v Lam Man Leung WKCC 4992/2021

成功为一名银行家辩护,被告人被廉政公署指控与多名客户串谋收受利益,以换取那些客户在银行服务方面的优惠待遇

HKSAR v Lam Wai Kit & others CACC107/2021

本案中的4 名上诉人史无前例地向上诉法庭提出保释申请,以待上诉聆讯。这是香港历史上第一次向合议庭提出的该类申请。上诉法庭为防止此后其他案件亦大量提出这类申请 ,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原则

V Capital Ltd v. Margaret Chiu CACV 497/2021

成功就判定债务人在接受债务人审查后备判处监禁事宜提出上诉,理由是该债务人在审查与聆讯申请的期间已经宣布破产,从而阻碍了监禁程序的可以继续进行。

The Mirror incident investigation 2022

代表电讯盈科,就警方对男子组合Mirror在香港体育馆表演时发生的恶名昭彰的意外事故进行的持续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HKSAR v Ho Chi Kuen KTCC 1968/2022

成功为一名电业承办商辩护,本案中廉政公署指控该承办商在与机电工程署进行业务往来时,向该署一名高级公务员提供利益输送

HKSAR v Lau Tin Yuen Timothy STCC 519/2022

成功在一宗物业交易中为买方辩护,该案中廉政公署指控买方人为压低成交价以欺骗银行及印花税署

HKSAR v Yu Sze Yui Cynthia HCMA 146/2022

成功针对一位医生的判罪提出上诉,该医生因向香港医务委员会提交已通过早前考试的伪造证明,以申请参加更高级的HK Intercollegiate Board of Surgical Colleges Membership Examination考试。定罪被推翻后控方没有就案件申请重审。

具体专业领域

白领商业罪案

荣誉及奖项

业界认可给予谢华渊‧若瑟  资深大律师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荣登2023年度《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香港大律师榜单,在白领犯罪领域获评为焦点排行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在刑事法领域非常活跃,尤其以在贪污、内幕交易、商业欺诈、贿赂与洗钱案件中的出色辩护而闻名业界。他曾为香港声名显赫的政治、金融服务以及商界的重要人物提供法律服务。”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3年)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荣登2023年度《法律500强》亚太地区榜单,获评为监管、调查与犯罪行为领域之领先资深大律师

— 《法律500强》亚太地区:香港大律师(2023年)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荣登2022年度《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白领犯罪领域榜单,获评为焦点排行: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被评价为「在香港白领犯罪领域处于绝对顶尖水平,是行内最具知名度的资深大律师」。他被称为白领犯罪领域的「首选大律师」、「杰出人物」及「领导者」。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常年活跃于刑事法领域,曾代表香港声名显赫的政商及金融界重要人物,为其在贪污、内幕交易、商业欺诈、贿赂和洗钱相关案件中辩护,并因此享誉盛名。”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2年)

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在业界被誉为“非常资深”以及“在刑事法领域中广受欢迎”的资深大律师。他活跃于刑事法的各个领域,尤其擅长于在贪污案件、内幕交易案件、商业诈骗、贿赂以及洗黑钱案件中为当事人辩护。“他的职业道德、极其出色的客户处理技巧以及消化分析复杂白领犯罪案件问题的能力”让人印象深刻,同时,“他的建议非常具有战术合理性,在法庭发言时也无所畏惧”。谢华渊‧若瑟资深大律师被誉为“香港法域中刑事案件领域的最佳大律师”,他拥有“绝佳的推翻定罪和减刑的辩护记录”。

— 《钱伯斯亚太地区指南》(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