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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辅成员资深大律师

庄施格  资深大律师

英国御用大律师;太平绅士

剑桥大学唐宁学院文学硕士(荣誉学位)(法学)
剑桥大学唐宁学院法学硕士

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是中殿律师学院的委员长,亦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庭审讼辩人,熟知商事诉讼许多重要领域,拥有超过三十年的法律经验。庄大律师经常处理复杂的公司、商事、建筑及仲裁案件,同时能够以大律师以及国际仲裁员的身份为客户处理各项事宜,在家事法事宜中也颇具经验。庄大律师被《法律500强》评为亚太地区领先资深大律师,《钱伯斯》亦评价庄大律师为“一位「娴熟并且极具说服力的大律师」,受到业界光蛋称赞”。

仲裁

庄大律师在香港、新加坡以及亚太地区的其他地方被委任为仲裁员。在近二十年中,庄大律师曾在一宗大型建筑与基础设施项目纠纷中被委任为仲裁员,并曾在众多纠纷中被委任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

商事诉讼

庄大律师具有丰富的商业诉讼经验,近期他成功代表上诉人处理一宗被广泛报道的香港终审法院纠纷,该案裁决阐明了关于有助外地法律程序进行的附带济助申请的法律原则(Compania Sud Americana de Vapores S.A. v Hin- Pro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imited (2016) 19 HKCFAR 586))。

Bel Global Resources Holdings Ltd. v Elite Dragon Limited [2017] HKCFI 718 and HKCFI 1247 一案中,庄大律师成功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对于其前任执行董事提出的重要申索。

公司法

庄大律师在诉讼与及非诉公司案件方面亦经验丰富,包括电讯盈科私有化诉讼案、重组安排及股本减资等事宜,他亦曾处理备受瞩目的和记及长江集团重组案中。

近期,庄大律师亦处理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Re Allied Properties [2020] 5 HKLRD 766),在该案中上诉法院批准了一项私有化协议安排,因此该案成为对香港公司法领域的开创性且众望所归的补充。

在银行法领域,庄大律师曾参与许多标志性案件,包括曾代表被告人处理Natamon v Citibank N.A.这一涉及反洗钱事宜的案件。

婚姻及家事法

在婚姻事务方面,庄大律师曾代表客户在涉及上市及私营公司股票估值以及信托财产估值的案件中处理讼案待决期间提供赡养费及附属济助聆讯。近期,庄大律师代表答辩人处理一宗里程碑式的涉及香港法院管辖权的家庭法案件(TO also known as TT and KO FCMC 12767/2018 [2020] HKFC 14)。

证券监管及纪律事务

此外,庄大律师也时常参与证券规管及纪律聆讯,包括曾处理涉及取消上市公司董事资格事宜的Re Mayer案。近期,庄大律师代表证监会处理关于市场不当行为的Re Magic一案,该案涉及一家公司在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共服务

庄大律师是太平绅士,亦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公司法委员会主席,同时亦是国际商会商法与惯例委员会主席。

著作

庄大律师曾撰写众多著作,包括以共同作者身份撰写的Halsbury’s Laws Vol 25 on Arbitration (Cap. 609)、2020年再版的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 on Arbitration Vol. 2。

2021年,庄大律师与德辅成员李天衡大律师共同撰写了《电子签名及相关问题》,该文章在2021年5月14日发表于《香港律师》期刊。

职务及任命

  • 香港私人家事审裁员学会认可审裁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小组A组成员
  • 香港大律师纪律审裁团成员
  • 中殿律师学院管理委员
  •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主席

重要案件

  •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v. Cheung Keng Ching & Ors [2011] 4 HKC 453. 公司法 – 董事 – 取消董事资格
  • Re Wheelock Properties Ltd [2010] 4 HKLRD 587. 公司法 – 协议安排 – 上市公司私有化
  • Tadjudin Sunny v. Bank of America NA [2009] 4 HKLRD 662. 雇佣合同 – 默示条款
  • Peconic Industrial Development Ltd v. Lau Kwok Fai & Ors (2009) 12 HKCFAR 139. 诉讼时效 – 欺诈 – 非受托人是否诉讼时效 – 欺诈 – 非受托人是否是推定受托人并可以提出时效抗辩
  • Sanyuan Group Ltd v.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td [2009] 5 HKC 124. 股份交易 – 上市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价值不足而退市
  •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v. C & Ors [2009] 4 HKC 167. 股份交易 – 内幕交易 – 临时济助
  • Re PCCW Ltd [2009] 3 HKC 292. 公司法 – 上市公司私有化
  • Kensland Realty Ltd (In Liq) v. Tai, Tang & Chong (A Firm) (2008) 11 HKCFAR 237; [2008] 3 HKC 90. 诉讼时效 – 侵权
  • McDonald and Golden Dynasty Enterprises Ltd [2008] 5 HKLRD 569. 接管人: 跨境清盘 – 接管人的权力
  • Re Almojil 61 HCAJ 9/2013 (20th June 2014).  航运法: 对物管辖权,船舶的实际所有权
  • S v. L [2007] 5 HKC 217. 回避 – 法官对婚姻案件的评论
  •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td v. New World Development Co Ltd & Ors [2006] 2 HKLRD 518. 司法审查 – 香港联合交易所纪律委员会是否属于《基本法》第35条所指的“法院”
  • A Solicitor (23/05) v.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2006] 2 HKLRD 116; (2006) 9 HKCFAR 175. 命令律师披露文件供律香港律师会理事会检查–以法律专业保密权为由不予披露
  • Bill Chao Keh Lung v Don Xia (2004) 7 HKCFAR 260. 向终审法院上诉的许可 – 根据第22(1)(a)条上诉
  • Re Kansa General International Insurance Co. Ltd. (In Compulsory Liquidation) [1999] 3 HKLRD 94.公司法 – 债务偿还安排 – 法院许可安排的理由
  • Re CDCP International Ltd [1987] 2 HKC 324. 公司法 – 清盘 – 公司无力偿债 – 抵押债券

出版物及讲座

  • “Removal of an Arbitrator for Misconduct” (1989) 5 Con. L.J. 185
  • “The Arbitration Ordinance Amendments” The New Gazette June 1991
  • “Particularising the Pregnant Negative” The New Gazette September 1991
  • Getting to Grips with Arbitration Amendments” (1990) New Gaz. 23
  • “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 Vol. 1 Arbitration Section (co-author)
  • “Butterworths Practical Insolvency Handbook” (co-author)
  • “Chitty on Contracts” Hong Kong Specific Contracts:  Reviewing Editor (2004)
  • “Company Law in Hong Kong:  Insolvency” General Editor (2006)
  • “Hong Kong Construction Law” General Editor (2008)
  • Schemes of Arrangement and Reductions of Capital
  • Halsbury’s Laws: Arbitration Ordinance Cap. 609 (co-author)

具体专业领域

证券法

荣誉及奖项

业界认可给予庄施格  资深大律师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4年度《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香港大律师榜单,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获评第二级别(Band 2 Silks)

钱伯斯评论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是一位享有声望的资深大律师,他作为香港大律师执业超过35年,积累了丰富的商事纠纷解决经验,尤其擅长公司法、建筑法和金融服务领域法律事务,涵盖诉讼和仲裁案件”。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4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4年度《法律500强》亚太地区榜单,获评为建筑与财产商事争议解决家事与私人事务领域之领先资深大律师

— 《法律500强》亚太地区:香港大律师(2024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3年度《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香港大律师榜单,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获评第二级别。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庄施格资深大律师是一位功成名就的大律师,在香港执业超过35年。他在包括公司法、建筑法与金融服务在内的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处理过众多该领域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受访者称赞庄大律师为“一位出类拔萃、受人尊敬的资深大律师,作为对手亦非常优秀且通情达理”。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3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3年度《法律500强》亚太地区榜单,获评为建筑与财产商事争议解决家事与私人事务领域领先资深大律师

— 《法律500强》亚太地区:香港大律师(2023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3度《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在仲裁领域和建筑法领域获评为:

  • 中国内地及香港榜单:仲裁领域Recommended Leader
  • 中国内地及香港榜单:建筑法领域Recommended Leader
  • 建筑法榜单:Recommended Leader

WWL评价:“庄资深大律师在建筑法领域享有盛誉,他因成功处理一宗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的诉讼案件而备受赞誉。在仲裁领域,庄资深大律师是一位资深仲裁员,曾处理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筑、公司和商事纠纷案件。

— 《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2023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2年度《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榜单: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业务十分繁忙」,「他是一位备受业界推崇及给予高度评价的资深大律师,亦是一位十分成功的讼辩人,从业经验丰富」。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在香港作为大律师执业超过 35 年,其出色表现备受业界赞誉。他拥有广泛的商事争议解决经验,尤其专注于公司法、建筑法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争议,包括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2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荣登2022年度《法律500强》亚太地区榜单,获评为建筑与财产商事争议解决家事与私人事务领域之领先资深大律师。受访者评论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因在处理复杂婚姻财务事务方面的特有专长而备受欢迎。”

— 《法律界500强》亚太地区:香港大律师(2022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英国御用大律师;太平绅士荣登《法律名人录》(WWL),获评为建筑法领域全球领袖(Global Leader)。

《法律名人录》全球领袖榜单(2022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英国御用大律师;太平绅士荣登《法律名人录》(WWL)中国内地及香港榜单,获评为仲裁领域建筑法领域国际领袖(National Leader)。

《法律名人录》中国内地及香港榜单(2022年)

— 《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2022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被称赞为“非常非常有经验的律师,他精通法律且极具才华。” 作为香港大律师,庄大律师拥有超过 30 年法律实践经验,他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经验极其广泛,尤其侧重于公司法、合同和清盘相关争议。因业务广泛,庄大律师亦被称赞为“非常优秀的全能资深大律师”,“与客户关系融洽,是一位极佳讼辩人。”

— 《钱伯斯指南(亚太)》(2021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被公认为商事纠纷、建筑法以及家庭和私人客户事务的领先专家:“他作为仲裁员享有盛誉”。

— 《法律界500强》亚太地区:香港大律师(2021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入选《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获评为2021年度建筑法领域全球领袖(Global Leader)。

《法律名人录》全球领袖榜单(2021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入选《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获评为2021年度建筑法领域国际领袖(National Leader)

WWL评价:“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在建筑法领域的经验涵盖与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基础设施的相关争议,其务实经验业内闻名,令人印象深刻”。

《法律名人录》中国内地及香港榜单(2021年)

— 《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2021年)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主席庄施格资深大律师不仅因“经验丰富”、“平稳而有力的辩护人,且深知该如何切入正题”而广受赞誉,同时因其广泛的执业范围而著称,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尤其专攻公司法、重组和清盘问题以及银行法等领域。 受访者还提到,他“越来越多地处理公司法领域相关的婚姻案件”。

— 《钱伯斯指南(亚太)》 (2020年)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主席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被不止一位评价者认为「理所应当获得卓越资深大律师的名号」,而其中一位评价者更是强调 了他「非常优秀的出庭表现」,反应机敏并且能够在应对证人时「得到关乎重点的回答」,这些特质让庄大律师「赢得优势」。庄大律师 的执业重点是重组、清盘、规管以及建筑法领域争议,他曾在 Elite Dragon Limited v BEL Global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这一高等法 院案件中成功代表被告,此案厘清了有关董事受信责任的相关法律。

— 《钱伯斯指南(亚太)》(2019年)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主席庄施格资深大律师被评价为是「极其优秀的全面手以及具有说服力的诉讼律师」,因其「始终如一的耐心指导」而被年轻大律师格外尊重。庄大律师对于建筑纠纷及仲裁的处理十分引人注目,他也屡次代表证监会参与规管诉讼,他近期在市场不当行为审裁处参与的Mayer Holdings一案判决公司九位行政人员因没有及时在审计人员发现公司账目不正常后及时公布消息而违反披露要求。

— 《钱伯斯指南(亚太)》(2018年)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在建筑、公司法以及争讼性金融服务案件中的参与令人关注,他持续以诉讼律师以及仲裁员的身份参与法律事宜。法律界的同行们称赞他「法律意见合理清晰」并且认为他的诉讼技巧具有说服力,同时年轻大律师们也认为他「能够提出对年轻大律师很有意义的指导意见」。

— 《钱伯斯指南(亚太)》(2017年)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庄施格资深大律师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大律师。他被评价者认为「经验丰富」并且「讼辩技巧非常高」。他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争讼性公司法、银行法以及建筑法事宜。

— 《钱伯斯指南(亚太)》(2016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在2018年《Doyles指南》中被认可为香港家事、离婚及婚姻法领域优秀资深大律师。

— 《 Doyles 指南 》(2018年)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御用大律师;太平绅士在9月举办的亚洲法律大奖会被选为2018年度最佳亚洲大律师。

— 《亚洲法律大奖》(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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