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艾苓大律师来自英国苏格兰,她于苏格兰读书并长大,后于爱丁堡大学接受训练,成为一名社工。在成为大律师之前,她曾先后于苏格兰和香港从事社会工作多年,处理与儿童福利相关的事务。她于1996年取得英国大律师执业资格,并于1997年取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
在获得执业资格后,她曾于德辅大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大律师实习,并于1999年加入德辅大律师事务所。
李艾苓大律师专注于家事法领域的案件,擅于处理婚姻法领域的各类事务。
李大律师具有处理以下附属济助案件的经验:
- 婚姻协议
- 信托及公司事宜
- 第三方利益问题
- 法律管辖区争议
在LKW v DD一案中,她作为大律师团队的一员参与了该案在终审法院的上诉聆讯。
此外,李大律师亦处理许多与儿童问题相关的案件,例如:
- 管养权、照顾与管束权
- 带儿童搬离香港的申请
- 根据《未成年人监护条例》提起的申请
- 监护权
- 《海牙公约》相关案件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李艾苓大律师专门从事家庭法领域的工作,涉及这个领域中所有的方方面面,但她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儿童的事务,并因此而闻名,包括监护、照料和控制以及移除监护权问题等。评论者称李大律师“非常受人尊敬,注意细节,并且准备也非常充分”,在必要时候,她同时是“一位不惧怕争吵的坚强且受人尊敬的代理人”。
《钱伯斯指南(亚太)》(2020)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李艾苓大律师的执业重点为家庭法领域,覆盖经济及抚养权事宜,她善于处理婚姻协议、附带济助以及第三方利益等问题。李大律师因对孩童利益问题的处理而最为闻名,这与她过往作为社工的宝贵经验密不可分,一位评论者认为她『经验非常丰富』,并且她能够坚定地『尽全力为客户争取利益』。
《钱伯斯指南(亚太)》(2019)
李艾苓大律师亦因其香港家事、离婚及婚姻事宜的专业能力连续3年被《Doyles指南》评选为优秀初级大律师(2016年、2017年与2018年)。
《 Doyles 指南 》(2016, 2017, 2018)
Frances has given frequent talks and workshops to practitioners on family law and practice and has taught Family Law and Matrimonial Practice at Hong Kong University SPACE. She was a contributing editor to Family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
Frances is a member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Children in Family Proceedings chaired by The Hon. Mr Justice Hartmann JA. She is a member of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of the Family Law Association.